親愛的會員朋友︰ 以下是您應盡的義務︰ 1. 遵守本會章程。 2. 繳納會費︰ (1)未繳納會費之會員,不得享有會員權利。 (2)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之會員,視為自動退會。 (3)會員經出會、退會或停權處分,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,除有正當理由經理事會審核通 過者外,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。 3.出席會員大會︰ (1)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,以專函寄發開會通知。 (2)會員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,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理,每一位會員以代理一人為 限。